扬教〔2016〕30号
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全市教师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守职业理想、坚持立德树人,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中旬—5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一)师德继续教育活动
1.学习时间:4月20日至29日
2.学习要求:各校(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师德师风政策文件,并列入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3.学习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镇江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镇教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扬教〔2014〕82号)等。
(二)师德知识测试
1.测试时间:5月4日至8日。
2.测试内容:以师德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作为基本测试范围。
3.测试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职工。
4.测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各校(单位)组织教职工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进入师德知识网络测试平台测试。
(三)重温教师入职誓词
1.活动时间:5月上旬
2.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3.活动形式:与升旗仪式相结合,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宣誓。
4.主要议程:奏唱国歌;校长领誓、教师宣誓;离退休老教师为青年教师正衣冠。
(四)离退休老教师话师德
1.活动时间:5月中旬
2.参加对象:离退休老教师、全体教职工
3.活动形式:各校(单位)通过师德讲堂、座谈会等形式,邀请本校离退休老教师宣讲师德师风,用老教师职业生涯中的宝贵素材与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增强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在平凡教育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信念和信心。
(五)师德满意度测评
1.活动时间:5月16—20日。
2.测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职工。各中学由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各小学、幼儿园由学生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各校教职工对教辅后勤人员进行测评。
3.测评内容:围绕教师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效果,对在职教师进行测评;围绕服务效能,对教辅后勤人员进行测评。
4.测评步骤:各校成立工会主席为组长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7—9人,教师、家长代表不少于5—6人,负责师德测评工作。指派非本班任教的教师,分别组织学生、家长对在职教师进行测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教辅后勤人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学校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回收统计测评表,并于5月22前师德测评统计表报组织人事科,电子稿发至邮箱:yzjyjrsk@163*。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把师德活动落实到每一个教职工。各校(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活动开展氛围,成立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科。
2.强化落实。各校(单位)要紧紧围绕师德建设实际,抓实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要确保通过师德继续教育使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师德师风文件精神内化于心;要推进重温入职誓词、离退休老教师话师德等活动常态化;要将师德知识测试和满意度测评作为对师德教育的一次检阅,以考促学,以评促进,确保参与率,严禁营私舞弊。活动开展情况和师德知识测试结果将与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师德测评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注重实效。各校(单位)要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的,紧密联系教师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教育活动入脑、入心,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效。除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活动外,各校(单位)也可结合实际,发掘其它活动形式,丰富活动月的内涵。各校(单位)5月30前将活动总结报组织人事科。
特此通知。

扬中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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